广西超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学时误差处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2014年7月29日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台《关于对违规教练员、教练车锁定及解锁处理的通知》要求,规范教学刷卡管理,更好地服务学员,减少教学训练过程中不必要的学时误差,现将学时误差现象进行分类,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特制定本学时误差处理办法。
1. 正常情况下刷卡、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零碎学时误差;(零碎学时误差的界定:是指练车开始或结束时,教练员与学员在交接过程中产生的学时误差。以每次练车2小时计,驾校认可1~10分钟为零碎学时误差,超过11分钟的驾校不认可)
处理办法:2014年9月1日前报名的学员,学时误差在2学时以内的,由驾校承担,学校开单给学员练车;学时误差在2小时以上的,学时误差由学员承担,由学员续费加时练车,练车费按本办法第6条的优惠价收取。2014年9月1日报名的、有会员卡的学员,误差不超过4学时的由驾校承担,驾校以会员卡形式免费赠送2学时或4学时给学员练车,直至满足系统刷卡38小时的要求。误差学时大于4学时的,小车学员C1按80元/小时、C2按100元/小时续费加时练车。
2. 学员练车迟到早退、失约、未带卡产生学时误差;
处理办法:学员自行承担产生的误差学时,主动续费加时练车,补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学时数据后方能报考科目三。练车费按原价C1:80元/小时,C2、B2 :100元/小时,A1: 120元/小时收取。
3. 教练员迟到、吃饭、忘记刷卡、等产生学时误差;
处理办法:教练员承担产生的误差学时,学校开单给学员练车,所产生的学时结算费在月底结算中扣除,公营车的教练员此学时无工资计提。
4. 教练员刷卡操作不当造成的刷卡不成功产生学时误差;教练车刷卡终端机故障,教练员未及时发现造成的刷卡无效产生学时误差;
处理办法:驾校和教练员共同承担产生的误差学时,学校开单给学员练车,所产生的学时结算费的一半即50%在月底结算中扣除,公营车的教练员此学时按原来工资计提标准的50%计提。
5. 系统无练车信息记录,系统显示有学员练车图像,但无其他信息;
处理办法:培训科首先负责通报信息中心,仔细查询,有无回传的可能性,如果最终确定无法回传,信息系统无法认可练车学时的,须打印图像影像,学员预约练车信息截图,学员学车签字证明,学员练车学时记录表复印件,驾校认定学员学时申请表等资料报送南宁市运管处驾培科,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认可误差学时;如果驾培科最终无法认可该误差学时的,按本办法的第6条处理。
6. 运管计时系统无练车信息记录,系统无回传信息;
处理办法:培训科首先负责通报南宁市运管处信息中心,仔细查询,有无回传的可能性,如果最终确定无法回传,信息系统无法认可练车学时,培训科负责整理学员预约练车信息截图,学员学车亲笔签字证明,学员练车学时记录表复印件,驾校认定学员学时申请表等资料报送南宁市运管处驾培科,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认可误差学时;如果驾培科最终无法认可该误差学时的,此误差学时由驾校和学员共同承担,须学员续费加时练车,直至满足主管行业部门要求的规定学时,驾校按最低优惠价收取练车费,即:2014年9月1日之前报名的,C1 :60元/小时,C2 B2 :80元/小时、A1: 100元/小时;2014年9月1日后报名的:C1:50元/小时,C2 B2: 70元/小时、A1:90元/小时。
7.学员符合免费补录学时或补录学时享受优惠价条件的,需填写《学时补录申请表》,由培训科模拟器室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持有会员卡的学员申请免费练车补录学时的在办理手续时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和会员卡给报名处审核,驾校领导审批后,学员方能免费预约练车或按优惠价交费预约练车。
8.本办法的执行责任部门为培训科,办公室设在培训科模拟器室内,联系电话4880132。
9.以上处理办法未涉及的事宜,由驾校和学员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超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简称超大驾校)所有。
11.本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广西超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