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信息】宁夏驾照考试费从2月1日起降低啦!

1月29日,宁夏物价局和财政厅日前下发了《规范和降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以及考试场地使用服务收费的通知》。

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降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行为,减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经济负担,自2015年2月1日起,对部分科考费用做以下调整: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律和相关知识考试(简称科目一),降低23元,由原来每人次63元调整为40元,并取消了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收费;
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简称科目二)每人次40元(不包含考试场地使用服务费),是当日预约的第二次补考不用再交40元补考费;
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称科目三),降低50元,由原来每人次170元调整为120元(含考车费用),且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补考不再另行收费;
四、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员考试按上述同科目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五、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初考考试不合格的每个科目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重新考试的考试费按上述标准执行。

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15}2号文件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地使用服务收费的通知:

一、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即科目二考试)(1)小型汽车(C1、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C5),降低了100 元,由原来每人次170元调整到70元,且当日预约考试中第二次补考的不再收费;(2)大中型客货车(A1、B1、B2)、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为每人次170元,且当日预约考试中第二次补考的不再收费;
二、机动车驾驶非许可考试(即科目二模拟考试):机动车驾驶非许可考试场使用服务、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可由经营机构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和经营成本等因素自行决定。
如遇不按规定执行的可拨打“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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