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陆河人骑摩托不戴头盔将被罚200元!即日生效!

为全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大力整治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切实增强摩托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和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装、报废的摩托车以及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其中对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处罚无牌无证、无合法来源的摩托车依法扣留;明知是赃车还购买使用的,涉嫌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驾驶摩托车载人超员、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随意调头、加装遮阳伞、飙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载人超员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


三、严厉查处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一经查获,依法处罚。


四、严厉查处二、三轮摩托车在朝阳路、人民路、改河路、吉康路、陆河大道等县城主干道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五、整治期间,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人将通过陆河电视台,“平安陆河”、。


六、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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