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陆河人骑摩托不戴头盔将被罚200元!即日生效!
为全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大力整治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切实增强摩托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和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装、报废的摩托车以及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其中对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处罚;无牌无证、无合法来源的摩托车依法扣留;明知是赃车还购买使用的,涉嫌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驾驶摩托车载人超员、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随意调头、加装遮阳伞、飙车、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载人超员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
三、严厉查处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一经查获,依法处罚。
四、严厉查处二、三轮摩托车在朝阳路、人民路、改河路、吉康路、陆河大道等县城主干道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和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五、整治期间,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人将通过陆河电视台,“平安陆河”、。
六、对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