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身份证、驾驶证、车牌……广州的亲办这些不再收费啦
广州市民又将省下一笔钱啦
《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日前在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方案》,国土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等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将纳入停征(免征)范围。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州将按照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环境的要求,加大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力度,将基本实现“审批管理零收费”。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停征(免征)收费后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属于市本级财政收入的由市财政承担,属于区本级财政收入的由区财政承担。如另有规定的,按原渠道解决。
接下来,一起看看
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项目
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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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
国土规划部门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国土规划部门的耕地开垦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水务部门的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扩大非企业范围)
外事部门的认证费(含加急)
外事部门的签证费(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劳务费
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信息IC卡工本费
卫计部门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卫计部门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农业部门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
林业园林部门的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林业园林部门的恢复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交通部门的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住建部门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公安部门的(1)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办理)(2)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驾驶证工本费(限于首次在本市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境外换证除外)(4)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丢失、补办)
公安部门的非机动车牌证费
人社部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工信部门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收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知识产权部门的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民政部门的殡葬收费(1)遗体接运(2)遗体火化(3)骨灰保存(从死亡之日起不超过5年,存放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
安监部门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若童鞋们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可于9月8日前向广州市发改委提交书面意见。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邮寄: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810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邮编:510050)
传真:020-83228860
电子邮箱:gzsfc@gz.gov.cn
另外,小伙伴们戳“阅读原文”可查看《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原文哦~
编辑:孙黎明、张龄丹
来源: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