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蜀黍告诉你:驾驶证记了分 到底要不要学习?满分学习、驾驶人审验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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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2月31日常州实行全面记分以来
已经过去了18天
大半个月的时间里
就有小伙伴在朋友圈惊呼自己已记了9分
剩下的340多天要怎么熬才能保住这3分
掰着手指头算一算
一个闯红灯扣6分
一个违停扣3分
一个不礼让行人又是3分
......
在此,蜀黍只能说
12分宝贵
且行且珍惜~
但是如果真的不小心扣满了12分
那怎么办?
其实也不要着急
不是还有机会么~
下面蜀黍就给大家讲讲
满分学习和驾驶人审验那些事
驾驶证被记12分怎么办
达到12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
★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次达到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
★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
★还需参加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
蜀黍有话说
假如你不幸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任意一种,那么,即使你拿回了驾驶证,仍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具体标准如下:
蜀黍有话说
虽然,满分学习后不需要降级,但是想想要请7天长假,来参加学习,也是很心痛的呢~如此一来,今年的年假就泡汤了,着实不划算,还是好好开车吧~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间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我要不要参加审验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是不是有点晕
没事,
蜀黍这就用简单通俗的语言
和大家讲解一下。
需进行审验的驾驶人有这几种:
1. 持有AB证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
2. 持有除AB证以外的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也就是说,持有AB证的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就不要审验啦~
办理审验的小伙伴们,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常州车管所进行审验,审验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身体条件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驾驶证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寸彩照2张
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大家都明白了吗?
看懂在下方点个赞告诉蜀黍
还有什么不懂的也可留言
今天就讲到这里
拜了个拜~
来源:常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