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前高速练车技,女子被送进罗平拘留所…

掌上罗平
一掌在手,罗平尽收

“拿到驾驶证之前不要再开车上路了,练车就好好找个专门练车的地方!晓得了吗?”面对民警的再次叮嘱,胡某点点头答应,随后跟着拘留所的民警走进了拘留所。


日前,即将进行路考的胡某邀请了自己的表哥陪着自己练车,哪知这一练就练出了大麻烦。胡某驾驶车辆经过江召高速公路金鸡执法站,在值班民警辅警示意下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胡某谎称自己忘记带驾驶证了;随后,民警告知其可以通过身份证查询驾驶证信息,请出示身份证或告知身份证号,磨磨蹭蹭的胡某不肯配合。在现场民警多番询问下,胡某才坦白自己没有驾驶证的事实。



胡某告诉民警:自己即将要参加路考,特意出来练练技术,顺便也练练胆子。对于无证驾驶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无证驾驶所面临的处罚,胡某表示有所了解,但不是很清楚。



为了及时消除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同时让胡某深刻吸取教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现场民警在向胡某讲明无证驾驶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处罚后,对其做出了罚款500元并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近日,胡某到大队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最后,被送往罗平县拘留所依法刑拘。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蜀黍温馨提示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为了考驾照而无视交规的行为更不可取,你以为你在练胆子练车技,其实你是在用生命开玩笑。交警蜀黍再次提醒大家,按规定学车考试,不要自作主张乱练习。


本文来源:曲靖交警微发布

本期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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