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培训期增至130天,五次不及格需重签合同
本月起,《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培训合同》(2014版)正式启用,将培训周期从原先的90天增加至130天,同时明确了驾校可收取延时费的三种情况,而因学员考试不及格造成培训周期延长的不得另行收取费用。此外,科目二或科目三若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如学员自愿申请培训,应重新签订合同。
沪上一家大型驾校的负责人昨日表示,“这些调整,能够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经营活动,确保驾校和学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科目二培训期不超65天
与旧版合同相比,新版驾培合同将培训周期(自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日起)从90天增加到130天。同时明确,在整个培训周期中,科目二的培训周期不超过65天。
“去年以来,上海车管部门对驾驶员考试实行严格的考量控制,90天的培训周期明显不够了。”上海一家大型驾校的负责人昨日告诉早报记者,从目前的情况看,学员在120天可以完成整个培训,为此,上海驾培行业在制定新版合同时,将培训周期增加至130天。
同时,新合同还明确科目二的培训周期不超过65天。对于因学员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培训的,已参加科目二训练,在培训周期内,退还培训费用的35%。
与旧版合同相比,新版合同有更多条款保障学员权益,明确了驾校可收取延时费的三种情况。同时规定,因学员考试不及格造成培训周期延长的,驾校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根据旧版合同规定,因学员个人原因(如不按通知培训或考试、考试不合格、补考等)导致超过培训周期,驾校可收取每日30元的延时费。但申城驾考难度自去年起明显增加后,考试不合格的情况明显增多,导致培训周期普遍延长,一些教练也借此收取30元/天的延时费。
因此,新版合同明确,因学员不按通知培训、未及时办理退学手续或缺考造成培训周期延长并自愿继续参加培训的,由驾校以自然日每日收取30元(政府部门限制培训日除外),并开具发票。但是,因学员考试不及格造成培训周期延长的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学员不愿继续培训,应及时办理退学手续,配合驾校注销《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此外,也规定了驾校的相关违约责任:驾校未按约定通知学员培训或未按规定约考造成培训周期延长的,以自然日每日30元退还学员。
五次不及格重签合同
新版合同还明确,,学员第二阶段(科目二)和第三阶段(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均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如学员自愿继续申请培训,应重新签订合同。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考试难度增大,学员连续五次都考不及格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新合同将这一内容纳入相关条款,可避免日后产生矛盾纠纷。
此外,关于培训费用的组成和缴纳程序,新合同也罗列了详细名目,同时明确驾校的教练员及除财务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为学员代收缴培训费,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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