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领投、聚焦保交楼项目 华发、福星率先抛出定增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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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箭”相比“前两支箭”具有独特优势,不会直接增加房企负债规模,却依然可以为其融资提供充足的规模。
自从代表着股权融资的“第三支箭”政策发布后,多家涉房企业和上市房企发布定增计划。12月5日,在宣布拟开展再融资的房企中,华发股份(下称“华发”)、福星股份(下称“福星”)成为首批公开发布定增预案的企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之前多家房企抛出的定增公告只是意向,并未有实质内容,华发是首个公布详细预案的房企。此次华发对于定增方面非常详细,涉及募资金额、资金投放、投资者结构、股票定价、股东回报等内容。”
12月5日,华发发布公告称,拟向包括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35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亿元。
根据公告,华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特定对象不超过35个,其大股东华发集团起到带头作用,承诺参与认购金额不超过30亿元,且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28.49%。
对此,严跃进认为:“此次定增方案至少回答了目前投资者很关心的问题,即谁来认购。从目前来看,大股东出手认购并带动其他投资者入市,是非常主流的做法。同时,此类方案也会考虑到投资者未来的收入等情况。”
从投资者和股东关心的发行价格来看,华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而从募投项目看,华发股份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其中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总投资35.65亿元,拟募投资金投资9亿元;南京燕子矶G82项目总投资48.56亿元,拟募投资金投资13.5亿元;湛江华发新城市南(北)花园项目总投资150亿元,拟募投资金投资7.5亿元;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总投资190亿元,拟募投资金投资15亿元。
对于定增有可能带来原有股东权益摊薄的担忧,华发也在公告中明确:“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公司发行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会出现下降的可能,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对于华发定增的预案,中信建投证券房地产和建筑行业首席分析师竺劲分析称:“华发定增将增厚资本实力,改善财务水平。假设募得60亿资金(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则公司财务指标将均较第三季度末有所改善,现金、归母净资产将同时增加60亿元。”
竺劲进一步表示,也就是说,如果定增成功,按照募资60亿元计算,华发的资产负债率将由73.1%降至72.0%,“三道红线”指标中,现金短债比将由1.55升至1.78,净负债率由79.0%降至69.4%,扣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由66.3%降至65.0%。
值得关注的是,华发作为近两年土地市场中拿地的一匹黑马,保持了逆势拿地的强度,前三季度公司累计拿地金额占销售金额比重超54.4%,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其前11个月权益拿地金额为267亿元,排名第10位。由此可以看出,华发在拿地端的支出花销增多,定增募资所补充流动性资金也将会带来其财务上的补充。
不同于华发的国企背景,房企再融资放开后首个对外发布再融资计划的福星,也于12月5日晚间公布了定增预案。
福星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41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不同于华发拥有强大的控股股东来领头认购,福星尚未披露具体的认购对象。
福星与华发相同的是,两者募集资金的用途均首先投向了“保交楼”项目。福星方面称,本次募集的资金拟全部用于武汉市红桥城城中村改造K6住宅项目、红桥城城中村改造K15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对于认购的价格,福星方面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一般定增方案会有一定的折价,是为了鼓励投资人参与定增。至于是否设置定增定价的下线,比如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之类的,这因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而不同,在定增愿望十分迫切的情况下,接受定增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也是可能的。另外,如果是出险企业,则也有可能接受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定增价格,因为此时定增融资成功才更为重要。”
值得关注的是,与定增预案同时发布的还有福星《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其中,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在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可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10%。
由此来看,福星在发布定增预案的同时也发布股东回报规划,无疑是给予资本市场和投资者明确的回报预期,但是投资者是否买单还需要看资本市场的表现。
值得关注的是,12月6日,上述两家首批发布定增预案的企业股价均呈现小幅下跌态势。截至收盘,华发股价上扬后转为小幅下跌,每股报10.21元,下跌2.67%;福星每股报4.65元,下跌2.72%。
自从11月28日涉房企业和上市房企再融资开闸后,截至目前,已经有华发、福星、世茂股份、北新路桥、新湖中宝、大名城、华夏幸福、天地源、金地、万科、建发国际、金科股份等超10家企业宣告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份,而这些企业的定增预案也在陆续发布中。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第三支箭”相比“前两支箭”具有独特优势是不会直接增加房企负债规模,却依然可以为其融资提供充足的规模。而且,相比信贷和债券融资,股权融资明显释放出“增量资金用于解决存量问题”的信号。
李宇嘉预计:“‘第三支箭’发出以后,市场或许会迎来政策属性非常强的资金。比如,央企或地方国企资产管理公司(AMC)、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大行建立的纾困基金以及地方功能类国企和城投平台,都可能成为这类入市资金,当前应该是股权投资建仓的好时机;此外,在融资方面配套有低息、无息的纾困基金,还有收并购投资的税收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