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为了“半小时” 现在恐怕大损失
去年三月份,为了孩子读书方便,林女士花了23万在桐庐买了一套老房子。前段时间她得知,屋里有违章建筑。
林女士:“给我儿子女儿读书的,因为这边靠学校比较近。(您自己本身住在哪里?)长途车站那边,很远的,到这边来读书的话,下雨下雪开车的话起码20分钟,买在这里就是比较近,为了让小孩子多睡半个小时,走走几步路就到了。”
这套房子位于杭州桐庐县桐君街道广场路228号5幢,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是20.2平方米。林女士提供了购房合同,她说去年11月,社区找上了门。
林女士:“说这个厕所是改装过的,我买的时候,原房主没有告知我这个房子是改装过的,现在我不能住了,日常大小便我解决不了,你说怎么住?房产证上写的又是住宅。”
林女士的房子里有个卫生间,她说,现在外面的污水管被拆了,马桶没法使用了。可以看到,厕所外明显有渗水发霉的情况。
林女士:“之前楼下说,因为梅雨季节嘛,可能有点漏水,她说我这里是没有具备防水要求改装的厕所,它原先另外一间是有大的厕所,两间房子就有一个过道,那边大的是厨房跟厕所,这里是睡觉的,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这边改成两本房产证了。”
林女士的意思是,这套房子原本还有一个房间,就在过道对面,那里有厨房和厕所,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个房间都办出了房产证,各自有独立产权。
林女士提供了桐庐县房地产管理处开具的房屋装修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违规行为是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卫生间。
林女士:“房东他说他也不知道,他买来的时候是卖给他的那一家装的,我就跟他讲了,你这个签合同,这个厕所是改装过的你没有告知过我,我觉得你是欺骗,他说他也不知道,买来之后才知道,所以他着急转手转给我,正好我小孩子着急着读书。”
意思跟林女士说的差不多,说是买来就是这样,一点都没动,是上一个卖家改造的。对于林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律师。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这个本身就是一个违章建筑,它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是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像你这个本身就是违法建筑,拆了也是对的,除非你上一家卖给你的时候,承诺说有这个东西,承诺这个东西是能用的,你也看中了这个违章建筑,那么他多收的钱要还给你,所以说你没有特别的约定,你就很难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