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要命的“鬼探头”,看看这些你中了吗?
今天典哥在微博上看到一条很火的信息,一个湖北女子骑着电动车,横穿车流,突然的冲出来,然后被后方来的车辆撞飞了。
为什么是鬼探头, “鬼探头”通常是指在A车超越B车时(亦指A车在行驶途中,两边的车辆或一边的车辆B处于静止状态),由于A车视线被车辆或障碍物阻挡,从B车车头前、逆向车辆的车尾处或道路两侧建筑等视觉盲区突然跑出行人或车辆的场景。这一现象让行驶中的司机很难提前判断,经常因此造成交通事故。遇上一次“鬼探头”就足以让驾驶者吓的半死,若是撞上基本上是非死即重伤,而且此类事故一旦达成所有发生条件后,基本上是无法避免的。
那么遇到鬼探头,到底责任归谁呢?
今天央视12频道讲解交通:信号灯下的危险。提到了鬼探头:即左侧或者右侧有待转的车,绿灯下,直行的车由于被挡,有盲区,行人或者电动车闯红灯,容易和直行车发生碰撞。最后主持人说:主要责任是直行车不注意识别闯红灯的行人;其次是行人不应该闯红灯。
有人问遇到这种情况到底是那个的责任呢?
其实总的来说,这样还是判断的小车的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鬼探头”,堪称马路上的一颗定时炸弹,害人又害己。只要司机两侧的视线被挡,“鬼探头”就极易发生。每位司机朋友都应该多留心,到路口减速慢行随时准备刹车,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避让行人,以免惹祸上身。
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也很简单。
绿灯亮起时司机要观察周围有没有安全隐患,确认无误后也不要急于冲出去,还要观察两侧车辆的情况。如果两侧车辆突然减速或迟迟不启动,那么你也要毫不犹豫的踩下刹车,如果司机继续贸然加速的话,“鬼探头”就会发生,事故就在所难免了。
在超越慢车时,司机除了要观察车辆侧方、前方的路况,也要观察被超车的动态。如果超越过程中被超车辆突然刹车、减速,那么前方一定有状况发生。此时,司机应立即踩刹车减速,车头要与被超车辆持平或更靠后,等危险排除后再进行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