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杭州女学员上路练车撞死老人:教练涉罪被捕,学员不担刑责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报业集团联合出品。聚焦法治热点,关注法治人群,传播法治精神。


编辑 排版孙祎

责编|陆慧


学车的时候,常听教练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开车小心点,出了事情你们不要紧我是要坐牢的!”一般来说,驾校学员只当一句玩笑话。

  

日前在杭州临安区某驾校教练江某身上,这句话成为了现实。

学员第二次上路练车

记者7日从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当地一名驾校女学员在教练带领下上路学习驾驶时发生交通意外,导致一名路人死亡,日前该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该名女学员的教练江某。

  

今年9月16日,江某像往常一样带着学员骆某和陈某上路练车。学员骆某今年40多岁,已通过科目一考试,但科目二考了一次没通过,与同车的陈某是母女关系,当日是骆某第二次上路练车。

  

9月16日下午2点左右,骆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临安区天目山镇某村时,发现前方不远处左侧有一老人正在横过马路,而道路右侧的路边聚集了很多人在办丧事。

  

据骆某事后回忆,老人过马路时朝教练车看了一眼,她以为老人会让车辆先行,所以没有减速,并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道路右侧的人群上,教练当时也没有踩刹车。

  

当车辆离老人只有十几米时,骆某才发现老人已走到道路中间,她顿时慌了神,手足无措忘了踩刹车,也没有按喇叭。

老人头部流血倒地不起

这时教练江某才踩下刹车,并拉了一把方向盘,但是为时已晚,老人被撞出六七米远,头部流血倒地不起。3人立即下车查看,江某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陈某也立即打120急救电话。

  

然而,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被撞老人仍因伤势过重死亡。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对此,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江某作出了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学员骆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男子过斑马线时停下看手机被撞飞

交警:应负相应责任

,被一辆避让不及的轿车撞飞。记者11月17日从临海交警部门获悉,经抢救,被撞男子没有生命危险,在事故处理中他将承担相应责任。

  

10月26日晚,徐某开车从临海市古城街道驶往江南街道。19时45分许,在途经七一大道杰克公司前路口时,左前方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减速,徐某往右避让,避开前车后与前方斑马线上站着的行人钱某碰撞,钱某被撞飞。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钱某正通过斑马线,过程中一直在看手机,到事发地点时可能感觉有车灯临近,停在路当中斑马线上,没有认真观察路况,而是继续看手机。“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在责任认定上钱某应承担相应责任。”临海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来源:新浪新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