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可以省一笔钱啦!这25项费用或不再收取,包括身份证、驾驶证工本费……
不久以后
番禺的小伙伴们
又可以省下一笔钱啦!
据悉,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将纳入停征(免征)范围
《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近日在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方案》,国土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等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将纳入停征(免征)范围。
停征(免征)范围
方案指出,停征(免征)范围为市、区级收入,国家和省级分成收入不予停征(免征),执收部门按扣除市、区级收入后,上缴国家和省级的分成比例收费。
根据本次《方案》改革的思路:
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停止收取;
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中的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措施,免征范围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凡涉及行政管理类的收费项目停止收取;
对资源补偿类、考试类、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和适当对等原则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
方案中部分证件目前的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首次办理20元;
不动产登记费目前具体为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机动车行驶证10元;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机动车号牌首次注册登记工本费100元/副;
首次在本市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
25项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土规划部门
●国土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
●国土规划部门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国土规划部门的耕地开垦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水务部门的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扩大非企业范围)
外事部门
●外事部门的认证费(含加急)
●外事部门的签证费(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急,限于国家机关)(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卫计部门
●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劳务费
●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卫计部门的预防接种信息IC卡工本费
●卫计部门的医疗事故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卫计部门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农业部门
●农业部门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费
林业园林部门
●林业园林部门的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林业园林部门的恢复绿化补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交通部门
●交通部门的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住建部门
●住建部门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1)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限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办理);(2)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驾驶证工本费(限于首次在本市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境外换证除外);(4)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丢失、补办)
●公安部门的非机动车牌证费
人社部门
●人社部门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工信部门
●工信部门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质监部门
●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收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知识产权部门
●知识产权部门的专利纠纷案件处理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
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的殡葬收费:(1)遗体接运;(2)遗体火化;(3)骨灰保存(从死亡之日起不超过5年,存放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寄存设施)
安监部门
●安监部门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扩大至非企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