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挪用号牌摩托车被查获,结果发现驾驶证也被注销,这什么操作....

3月5日上午8点左右,在镇江某单位工作的马先生驾驶着一辆黑色雅马哈沿第一楼街由南向北行驶经过东吴路口的时候,由于未戴安全头盔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京口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受检查。


而检查中民警发现,马某持有的摩托车驾驶证是2008年6月取得的,至今有近十年,有效期6年后一直未办理换证业务,系统显示已经注销;

再检查摩托车,发现车上悬挂的苏L25653号牌是一辆红色金城摩托车上号牌,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


经过询问马某表示,由于家住在楚桥路附近,为了上下班代步需要,从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摩托车,上了一块其他摩托车号牌,方便加油。


而马某原有驾驶证因逾期未按规定办理换证业务被注销,涉嫌无证驾驶,将要受到2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处罚;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依法将要受到5000元罚款,记12分。


对于号牌及机动车来源,警方将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

警方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人,对于新申领的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逾期即为失效,就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就是机动车的身份证,一车一号证,不可以挪用、伪造、变造和涂改使用,发现将要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


来源:镇江交警

编辑:省融媒体记者何梦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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