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驾驶证“买分卖分”不得行了!
当驾照分不够扣时
你是不是这样操作的?
不过
3月起这样就不行啦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
3月1日起
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
需提前进行面签绑定
绑定成功后
方能继续通过便民渠道处理
一起来看新规怎么说
▼
3月1日后,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蓉e行”、“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也就是说,如果是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只能处理3月5日以后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的。
3月1日起,互联网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一台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为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经民警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中审核后即绑定成功。需绑定多台车辆的,仍要到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同时,对非本人车辆绑定的“面签”的条件为,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同时绑定不超过3台机动车,同一机动车只能同时被不超过3名驾驶人绑定,同一机动车驾驶人历史累计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能超过5辆。
也就是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用4个驾驶证销分。
看了是不是很懵?
别急
再看看下面几个问题
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互联网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一台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如果只绑定一台非本人的车,可通过网络面签,不用跑线下。但同时,不想面签的,也可前往交警分局现场处理。
公司的车或者租车,在处理电子眼记分时,以前可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处理。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距离新规执行还有几天
开车的朋友赶快通知亲友去面签绑定
当然最好是遵守交通规则
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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