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城集团的吾悦广场,看老板的布局,原来都是睁眼瞎

2021年在天津滨海新区开了一家吾悦广场,通过吾悦广场的对外宣传,可以看出这是新城集团的一个品牌产品,在全国各地都有。

开发公司,就是为开发当地的房地产项目而成立的,从法律层面来看,一旦当地的开发项目出现问题,那么与新城集团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把投资的钱赔完了事,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这点注册资金就是九牛一毛,用几个亿撬动几十个、几百个亿;赚了,新城控股大赚,不赚,也动不了一点筋骨。

商业管理公司,就是吾悦广场运营的公司,就是纯给新城集团赚钱的,在吾悦广场运营之后,所有的欠账,都让开发公司带走了,所有的利益,都由商业管理公司承接了,最终变成了新城控股集团的优良资产,所以说新城集团稳赚不赔。

通过网络公共资源,我梳理了一下整个新城集团体系的结构,我的文化不高,就是觉得实在是高明,拿出来分析一下,人家的高招。

第二层,香港创拓发展有限公司,在国内投资成立两家外资企业:“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穿上了外资企业的”衣服“;

第三层,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资成立“上海新城万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和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此变成了内资企业;

以上都是基于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资料,完全公开的,大家可以验证一下,有兴趣也可以研究学习一下,开拓一下自己的思路,防止一些事情的发生,以后千万不要以为大公司就”牛“,不要被这些企业的人忽悠了,其实他们手里啥也没有。

供应商、业主、租户、客户,都以为有大集团在做后盾,实际上在法律上来说,一毛钱关系都可能没有,最终所有的问题,都只会落在人家早已经计划中,他们雇佣经济学家、律师、政策专家,早就设计好了所有的可能,能让你赚钱,那是因为人家可以赚大钱,一旦有可能赔钱,那不好意思了,一走了之!没有一丁点的社会责任感!

所以,咱们的公司法、诉讼法,是不是应该改一改了,这不都成了给不良商人写的法律了吗!反正老百姓是找不出法律的漏洞,而这群人可是门清,一旦老百姓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就是

另外,建议高层相关部门,能不能别懒政,好好的管管,别什么看着牛掰的就引进!有点头脑吧,出了事情,多为劳苦大众想想,别一上来就是说和自己没关系!

咱中国的企业,为啥都这样?有钱了,拼命地上,有事了,赶紧跑,别说社会责任感了,脸都不要了,欠钱不还、宣传不实、产品质量问题、拖欠薪资、裁员增效,给自己以及自己的家族,赚得盆满钵满,留下一个烂摊子,成为了社会问题,有可能最终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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