饱受诟病的“公摊面积”,为何难以取消?

对于购房者而言,“公摊面积”是一个不得不熟悉却又不太想熟悉的名词,首先我们来看,所谓的“公摊面积”,到底指的是什么?

我们买的房屋无法孤零零存在,而是要使用整个楼的公共区域如楼梯、大厅、电梯井等,这些面积加起来分摊到每个购房人身上,就是公摊面积。而它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换言之,对于购房者而言,我们在购房时,需要购买的面积,实际上是包括住房本身的面积以及公摊面积的。“公摊面积”从实际角度来说,是购房者为住房的公共区域所付出的费用,但是从实际角度来说,“公摊面积”的存在却又让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畸形的局面。

一方面,“公摊面积”是购房者购买的,却存在着“权利不明”的问题。购房者在购房时实际上已经为公共区域付费,那么按理来说,公共区域理应是作为全体业务所共有的区域。而在此基础上,例如电梯广告、社区广告之类的广告营收,也理应作为全体业主的收入。可是在实际情况中,许多社区的楼栋内、电梯内的广告收入被作为了物业收入来源之一,这样的方式对于在购房时已经付为“公摊面积”付费的业主来说真的是公平的吗?

另一方面,“公摊面积”的比例并没有严格的限制。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说,一定比例的“公摊面积”是合适的,它能够让购房者享受到更加宽敞、更加舒适的公共空间,但是一旦“公摊面积”的比例过高,那么又会出现另一种局面。有购房者在购房时,发现公摊比例高达46%,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它意味着的是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几乎只有一半的面积是自己住宅本身的面积,而剩下的全都属于公摊面积。在“公摊面积”比例不同的情况下,消费者们付出相同的成本,所能获得的居住面积是有着显著的差距的,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公摊比例”的提升意味着消费者购房时套内面积“性价比”的下降。

而对于购房者并不太友好,也缺乏有效监管措施的“公摊面积”,为何在国内楼市难以取消?

一是制度本身具有延续性,“公摊面积”在短期内无法完全取消。过往无论是物业费还是其他费用,在计算面积时几乎都是囊括了“公摊面积”在内,如果在当前阶段我们取消“公摊面积”,那么就意味着有着一大批存量的商品房面临着住房面积上的更改,这项工程无论是在覆盖面上还是在数据量上,都不是短期能够完成的。

二是缺乏有效的替代措施。“公摊面积”取消并不是一件难以启动的事情,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是“公摊面积”取消之后,原本用来购买“公摊面积”的费用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去代替。如果购房者仅仅只为套内面积付费的话,那么在套内面积单价上涨的情况下,“公共区域”的归属权到底属于哪一方又成了问题;而如果购房者依旧为公共区域摊分费用的话,那么实际上与当前的“公摊面积”并无区别。如何通过更好的方式去明确“公共区域”的责与权,如何更好地去平衡“公摊比例”与居住舒适性之间的关系,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而言,都是一个难题。

经历过“最黑暗”时期的房地产市场已经有了慢慢复苏的迹象,而在市场更为理性的情况下,我们也慢慢发现房地产市场当中原本存在的问题,“公摊面积”不是第一个困扰中国楼市的问题,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困扰中国楼市的问题,楼市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的购房者们更加坚决地维护好自身的权益,也需要我们的开发商们,更加务实地去提供高质量的商品房,在理性的市场当中,购房者们有着更大的话语权,也自然,会让楼市有着更明确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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