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年实行“交房即交证”,专家:保障购房者权益提升市场信心
8月12日,据《中国建设报》报道,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意见》提出,河南省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实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8月16日,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橡果ACORN,“交房即交证”意味着房屋交付时,房产证可以同时给予购房者,这对购房者来说买房风险将会有所降低,“在过去,房子交付房产证不一定能办下来。还有个别开发商因为项目规划、欠款等问题长期办不下房产证,这已经成为买房者的心理负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橡果ACORN表示,《意见》的实施对于河南来说具有创新性,对于保障购房者权益等都有积极的作用,“比如过去有些学区房房产证不及时交予购房者,影响到小孩正常入学,以后就不会再存在这样的问题。”
“交房即交证”还将提升期房和新房市场的信心。
以郑州为例,前不久的烂尾楼抱团停贷潮中,郑州以超三十个烂尾项目夺得全国第一。柏文喜表示,经过抱团停贷的事件打击后,新房和期房市场的信心十分脆弱,很多刚需与改善型需求都转向了二手房市场。在此时要是能够做到“交房即交证”,可以提升期房和新房市场的信心,“这是一个关键举措。”
严跃进认为,监管的不断完善,对于河南的房地产企业来说,这个政策也相对“利好”。《意见》中指出,将会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服务项目清单通报制度。及时通报“交房即交证”服务项目清单,并依据清单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有关的审批、证照等手续。
此外,还会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领域信用记录,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合同义务履行等情况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范围,统一记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不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限制清单,加强信用惩戒约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