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降至两成!广东一地购房有新政策!
据8月1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惠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下称《决议》),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住房信贷工作小组形成决议,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决议》同时明确,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原政策执行,即不低于30%。
为防止产生争议,《决议》特别提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统一标准: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此前,为进一步满足在惠人才、新市民的自住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惠州市已连续发布相关调控政策。今年4月30日,惠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简称“惠六条”),“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此后,“首套房贷利率下降至4.25%”“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等利好政策相继出台。
随着调控、金融等政策变化,惠州楼市也在逐步回暖,楼盘现场看房人群不断增长,房企推售热情高涨,土地市场供应火热……今年上半年,惠州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60.98万平方米,销售商品房41357套。2~6月,惠州新房交易连涨4个月,不断刷新年内市场交易量新高。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服务“产业第一”工作方案》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上限,同时实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缴存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偿还购房贷款。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明确,佛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
汕尾市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将对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调整,首套房贷款首付不低于25%,贷款未结清二套房首付贷款不低于30%。
自2022年6月至12月,潮州市取消申请一手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户籍限制,同时购房者本人和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其中,属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20%。
2022年6月10日起,湛江市、阳江市、肇庆市银行机构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下调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