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为鼓励农民进城买房,退出农村宅基地有奖励,可用于抵扣房款

其中,安徽潜山对自愿进城购房农民退出农村宅基地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同时,对于自愿退出宅基地进行复垦或用于其他农用性质用地后,原宅基地使用者进行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

江苏宝应对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且进城购房的农民给予23万元/户(100㎡以下面积)、25万元/户(100-200㎡)、27万元/户(200㎡以上)三个档次的奖励,其中包含宅基地有偿退出一次性补偿5万元/户。

对此,有网友提出了质疑,网友认为,进城买房和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貌似没有必然的联系,如今将农村宅基地和进城购房进行捆绑,这是不给进城农民留有回头的余地呀!

在笔者所在的村子,年轻人大都在城里购买了商品房,但农村老家进行新村规划时,大家依然克服了经济困难,全部选择了参与新房建设,大家认为,随着国家对三农的重视,以及农村交通越来越便捷,如今的农村生活,一点也不比城里差,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城市对当今农村年轻人(尤其是距离城市较近的农村地区)的吸引力已经不那么强烈了。

对于进城买房的人们,大多还抱有把孩子培养成才后,自己就回农村养老的打算,如果为了进城买房,而自愿退出宅基地,这就等于为了进城而赌上了一切,同时也堵上了日后回村的后路,那种回村成路人的感觉,应该没人愿意品尝那种滋味儿。

当然,对于进城定居多年,在农村保有宅基地,且不愿再回农村居住的群体来说,能将宅基地换成现金,也是一种变现的渠道,但多地发布的奖励政策中均强调了一点,那就是宅基地退出补偿款,是以房款的形式给予抵扣,而不是以现金的形式给予兑现,因此,对于自愿退出宅基地,但在城里没有买房需求的这类群体来说,这样的政策对他们就没有任何关联了。

还有网友认为,通过用农村宅基地换置房款的方式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这种出发点是极好的,但比卖房子更为重要的,是进城农民的生计问题。

一个城市,如果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在就业、医疗、教育、娱乐等各方面都具有无法抗拒的优势,这样的城市,农民自然是要想尽一切办法都要往城里挤的,如果城市的吸引力达不到人们的期望值,在城乡差距逐渐缩小的当今,人们就失去了进城的必要。

更有网友认为,对于一些没有吸引力的城市,一些早期进城的70、80、90后们,在达到一定年龄段后,说不定还有一次返村潮的形成。

在这样的基础上,用退出农村宅基地来换取城里房款的激励政策,你认为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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