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全面推行“交房即发证”,土地出让合同将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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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11月15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信息显示,日前该局联合合肥市房产局、市税务局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称“通知”),要求在土地出让公告及出让合同中约定明确,合肥市经营性住宅用地竞得企业须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
上述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合肥市在安徽省率先全面进入“交房即发证”时代。而此举将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保证广大群众所购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合肥“交房即发证”是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支撑,创新业务流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房产、税务、银行等部门协同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和购房人作为申请主体共同参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增加“合同备案同步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和“交房即发证”约束条款。
据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介绍,自2020年以来,该中心已陆续在凤曦府、庐阳森林公园、琥珀东华府、云峰花园等多个小区开展了“交房即发证”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