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遏制电动车非法改装,加快立法进程

60V的电池如何通过上牌检测?专用的“上牌用电池”可以帮忙。据南都·奥一实测研究院调查,不少门店都兼营售卖及改装两项服务,购车、上牌、改装一条龙,利用各种手段躲避监管。同时,还有不少配件店也能够提供电动自行车改装服务。

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属违法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但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有些车主会通过“先上牌后改装”这样的操作来绕过市场监管及登记上牌两道门槛。改装现象屡禁不止,各地也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但就目前而言,执法部门开展的打击活动多面向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对于驾驶非法改装车辆行驶在道路上的车主个人,管控力度却较弱。作为提供改装配件及服务的源头,生产和销售环节固然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但是,在购车、改装、上路的整个过程中,对非法改装的车主,同样也要加强查处。消费者有需求,门店有服务,才能形成非法改装的闭环。

打击驾驶改装车的行为,遏制其“改装”需求,也是破解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的重要环节。在执法层面上来说,交警如遇到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可对车主进行相应的处罚。但目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处罚仍依照自行车管理处罚来实施,最高罚款金额仅50元,处罚力度较低,可谓是“不痛不痒”,对治理改装乱象的效果较弱。

于此而言,加速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加大对个人的处罚力度,无论是对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管理手段、增强执法震慑力,还是对个人提高违法成本,浇灭其改装热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2020年9月,广东制定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不仅明确了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及从事非法改装活动的生产销售方的法律责任,还提高了对个人的处罚力度。“驾驶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二百元罚款,责令恢复原状,当事人提供相应合法证明的及时退还车辆;驾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车辆,予以销毁,并处二百元罚款。”同时,还强化了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电动自行车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考核。”

处罚力度的加大,监督管理责任的强化,意味着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会像过去一样,所受的处罚轻飘飘、软绵绵,难以形成威慑作用。

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预防有效,尽快出台《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强化执法效能,才能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的现象,督促有关企业、门店合法经营,遏制部分车主的“改装”需求,从源头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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