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不可取,居间费合规进行自然人代开,税率仅仅0.85%!

我们都知道,个人是没办法开取发票的,个人开发票需要到相关的税务部门办理。其中劳务报酬税率为20%-40%。

个人和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场景在工作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个人充当居间人为企业提供介绍服务,比如以个人名义和企业进行专业合作。

在这种业务往来结束后个人会获得相应的报酬。而企业方会要求个人开取发票以供企业方进行核账。超过5万元以上的劳务报酬,最高以40%的税率缴纳税款,意味着将近一半的收入要拿去交税,这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钱。

这个时候自然人代开就出现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税收园区推出低税率的自然人代开,比如重庆、山东、河南等地自然人代开税率均低于2%,其中山东税率0.85%,并且免征增值税以及附加税。

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需要个人和企业发生真实的业务往来,如果没有发生业务而开取发票就是虚开,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其次呢,个人在开取发票的时候应准备相应的资料来进行自然人代开,资料不全的话也会受影响。

答案肯定不是啦!相关园区的政策是有地方政府制定审核的,出台这样的政策也是为了当地经济发展,完全是合法合规的,而且自然人代开适用的行业非常广泛,如果需要开取个人发票,这种方式肯定是非常实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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