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办税人员取得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免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曾有争论认为:此文的规定是指个人办理代扣代缴而收的扣缴手续费可免征个税,不包括单位办理扣缴税款取得扣缴手续费而支付给具体扣缴经办人员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

宁波税务局的2022年8月11日答复明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扣缴申报时办税人员的手续费收入填入免税收入申报。

至此,个人办理代扣代缴而收取的扣缴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理解为:个人办理代扣代缴而收取的扣缴手续费,既包括个人作为扣缴主体取得扣缴手续费,也包括单位作为扣缴主体取得手续费后支付给经办人员个人的扣缴手续费,个人均可按免税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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