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停贷”——业主的无奈选择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楼盘停工、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业主集体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复工为止的事件发生。从多份“强制停贷告知书”中来看,业主们对贷款银行的控诉主要包括:作为贷款银行,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前违规放贷;将房贷资金违规划入非监管账户;资金监管部门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导致预售资金支出不明。

在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同时,对于预售资金的监管也是有着明确要求,严禁预售资金绕开监管账户、严禁开发商们挪用监管账户资金。

一直到2021年,各地也多次出台相关政策强调要严格执行这一规定。而根据这一规定,不难看出在烂尾楼项目中银行明显存在违规放贷行为以及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开发商未能正常交付房屋,对购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些问题才被暴露出来。

简单来说,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是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是借款合同,两份合同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独立执行,原则上购房者不能无故停止还贷。强制停贷只能说是业主的无奈选择,并不能追回购房者全部的损失,且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若要彻底解决业主的损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首先起诉开发商,申请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其次才是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能否成功与开发商、银行解除合同关系,也要看实际情况及法院的判决,这是一个复杂和漫长的过程。而面对现实生活的压力,业主也只能选择强制停贷来快速解决房贷的压力。

不过近日,江西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三起楼盘“烂尾”纠纷,交房期开发商表示无法按时交房,且不能确定何时交房,购房人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的合同纠纷案件。判定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须向购房人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贷款,尚未支付的房贷由开发商支付给银行。通过这起案件也算是让购房者看到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还贷问题的希望。

大量烂尾楼盘的出现不光暴露了银行违规放贷、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还有购房者维权难等问题。

目前来看,无论是银行违规放贷还是开发商违约无法按时交房,最后,个人贷款购买期房的风险都已全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想要避免购房者的损失还需相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同时,在房屋未交付前银行就发放贷款或是要求购房者付清全款给开发商是否合理,也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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